天天学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城市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而农村社会保障能力明显不足,保障体系不健全、覆盖率较低等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全面发展的一大阻碍。为了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应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建立系统、规范、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本文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研究,通过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分析,通过查找问题的成因,提出改革的建议,以期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群众生活

一、绪论

近年来,我国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日益受到重视。社会保障是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公平、确保人民公共福利的重要制度。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正在逐渐完善,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如:社会保障工作管理不科学、不规范,没有做到因地置宜;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对社会保障影响较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层面较小,达不到应保尽保地政策要求。为此,农村社会保障等待着我们更近一步去探索、去改善,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二、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1949年以来,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经历了起步、曲折发展、改革探索和完善发展四个时期。初创时期,在1949年11月成立了内务部,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和缺乏资金及资源,保障水平普遍偏低,仅限于少数人群。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之后,农村实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即使经济在低水平运行,

但城乡都建立起了“五保户”制度[6],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由国家和村集体负责保吃、保穿、保医、保住和保葬,初步建立了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7]。1978年以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改革与探索阶段。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成为农民及其家庭的社会保障资本,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加之国家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的优越性,在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主要实施生产救济和开放扶贫。90年代到现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为突出,发展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参与,一种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正逐渐形成。初步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乡村救济救灾制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

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中,首次出现“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名称。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中首次出现”社会保障”一词。社会保障的含义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国家或政府为主要对象,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命权利,保障其基本生活。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等五大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社会保障工作与农村相比,已经相对完善,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党中央提出要尽全力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舒适的劳动、生活环境,使全体人民过上小康生活,不再有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实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关键。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

一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以家庭保障为主体的模式。这种模式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很大,保障功能相对脆弱,家庭出现变故,会极大的影响保障效果,主要是保险类的社会保障项目,比如因生活拮据交不起保险费等等,影响当年的保障效果。

二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基本保障性的制度。在保障工作中不存在任何特殊的群体,只是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目的是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通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到2020年末,农村居民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三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福利性为主的制度。这种制度体现在保障项目上,是绝大多数的保障是以国家和集体为主体,实行福利性的制度,按通俗的说法就是“不交钱,只发钱”,通过福利发放的方式,尽最大可能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

(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包含了很多方面,主要是解决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看病、养老、贫困等各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达到共同富裕铺平道路。

社会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等,目前,我国农民对社会保险的需求最大的是养老、医疗保险。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和各类社会团体利用其所掌握的资金、实物、服务等手段,通过特定的组织和专业人员,对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生活水平低于平均水平的个人、家庭以及因意外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包括社会互助和社会救济两个方面。社会救济对象主要是五保户、贫困户、残疾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

社会福利是指为农村特殊群体和社区居民提供除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外的保障措施与公益性事业,主要保障孤、寡、老、弱、病、残者的基本生活,并在日常生活中提供上门服务,并开展娱乐、康复等活动,逐步改善其生活质量。

社会抚恤是指对农村退役士兵进行优待、抚恤、安置,并在物质和精神上对农民的家庭进行补贴。农村社会优抚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纳入了全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的成果

一是保障项目数量持续增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保障工作起步较晚,早期仅有五保、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合作医疗等。保障项目少,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2003年以后,社会保障项目不断增多,从最初的“五保”逐步扩大到普惠的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等方方面面,保障群体也在逐年增加。

二是保障工作不断普及。以前资讯技术不发达,农村居民认知水平低,不了解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加之国家财力有限,社会保障工作在农村扩展有限。近十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对保障工作的重视,参与社会保障工作的群众越来越多,积极性不断增强,社保中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逐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待遇,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

三是保障标准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水平迅猛发展,国家和集体的保障能力有了大幅度的增强。2000年以来,我国国力不断增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条件的改善。特别是养老、医疗方面,从无到有。从最初的“农合”,到“新农合”,再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逐步探索出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保障之路,并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农村居民的经济压力。

(二)普遍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管理不科学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仍处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阶段,管理上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一是没有形成一条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项目比较松散,缺乏统一的执行机构和监管机制。二是信息落后,宣传工作不到位,加之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很多人根本不了解相关制度福利,没有能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享受国家福利。三是存在着复杂的亲缘关系,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偏低,缺乏作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出现优亲厚友、挪用占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而真正需要的人和家庭却得不到落实。这正说明农村地区最需要规范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

2.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步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须同步跟进,用可靠的财力促进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上,资金的来源渠道单一和有限,以地方税收和上级政府拨款为主。社保资金大部分拨付给城镇,农村资金相对较少,导致了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推进速度过缓过慢。以农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例,实行的是集体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形式,尽管国家已经缴纳了大部分费用,但仍有许多人缴不起剩余的费用,加上缺乏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刻理解,直接放弃缴纳个人保险费,由此又引出了一系列看不起病的事件。使社会保障工作并没有发挥出利国利民的作用。

3.保障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针对城镇地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编制的职工,对私营、个体户、农村居民关注的不够,社会保障金的运用也表现出了不公平的现象。农村地区社会保障项目比城镇少,因此很难对农民的利益进行全面的保护。虽然社会保障类型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方面,但在农村地区能够完全落实到位的社会保障内容非常有限。一些社会保障制度,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层级只能到县级,还未涉及到更广泛的农村,既使到了农村,也是指标有限,达不到应保尽保地目的。再加上农村社会化程度低的影响,许多农村居民不关注、不了解政策,缺乏合理运用社会保障减轻自身负担的思想和意识。例如,在养老保险方面,许多人只顾眼前利益,并不考虑长远,不愿缴纳养老保险;在医疗保险方面,农村医疗条件落后,加之异地没有联网,异地就医只能自费,所以缴纳保险,加上受“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的错误观念影响,不缴保险等,这充分说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没有强制性,以及农民群众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这将会给社会化进程带来了严重阻碍。

4. 达不到应保尽保地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公平、全面、普惠的原则,但在农村却无法达到应保尽保地目的,特别是户籍制度的限制和身份问题,在个别保障项目上无法做到统一。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常年外出务工的人员的身上,他们没有回到故土的意愿,常年居住在外地,在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存在很大矛盾,一是企业为了减轻自身负担,使得绝大多数短期打工者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些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医疗保险现在还没有全国联网,除非是大病,一般都不会为了小病来回跑,成本太高。三是未来既是年老退休,农村养老保险也无法维持其在外地的基本生活,只能回到故土,这也是第一代打工者回到故乡的原因,那第二代打工者不愿意回农村,回农村也无法生活很生存。

(三)存在问题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城乡之间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发展也是为了消除差距,发展就需要深度的改革,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我们做调研就是要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找到根源,才能解决问题。大多数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也是在今后改革中需要解决和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与经济发展和人的认识密切相关,只有发展好了经济,才能带给群众更美好的生活,才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要求。

四、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一套相对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作支撑,现在实行的是多头管理,即多渠道收缴,多渠道发放,每个项目分属不同的部门。作为某一个项目管理部门来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管自己份内的事,其他的事情概不受理,这就造成一个农村家庭的社保工作,有多少了社保项目,就有多少个部门管理,一个项目一套表、一个公示、一次审批,程序多,效率低,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加之现在农村留守老人和孩子多,青壮年多外出打工多,留在家里的都是文化程度偏低的人群,在调查摸底、政策宣传、贯彻落实上经常出现以讹传讹的现象,影响社会保障的质量。如果村干部存在私心、优亲厚友,群众的意见就比较大。

(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保障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地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保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经济发展实力对地方社会保障的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仅有的财政收入难以维持目前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没有充足的资金做好保障,本级政府想要提升当地的保障水平,但是能力有限,只能向上级申请,这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地方财政也要针对项目配套资金。等到资金全部到位时,已经达不到即时保障的效果了,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保资金到群众手里常常超过时限要求;二是发放环节多,某些项目的落实,涉及到几个单位的联合审核,一个单位一时耽误,就延长了时间。特别是救济型项目,各级备用资金较少,遇到天灾人祸,有时是杯水车薪。遇到更大的灾害,群众也只能自己先想办法自救。三是农村办的“一卡通””在群众手里,而常住人口都是年龄偏大者,适应信息化社会慢,时常忘记查询,一问就说没收到,实际一查已经到了,这也影响了落实的社会效果。

(三)在保障项目上群众认识不到位

部分群众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社会保障项目是福利性项目多,保险类项目少,也就是国家承担的多,个人承担的少。对大多数人来说,眼睛总是瞅着福利性项目,总是比看谁分配的多,看谁分配的少。有利益分配就会有矛盾,时间长了养成部分人等、靠、要的思想。蛋糕不可能无限做大,没有的总想有,有的还想多,无论怎么分配,矛盾不会减少,只会增多。在保险类项目上,特别是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人等着领,年轻人却不积极缴,总想着等老了看国家怎么办?解决农民的问题,解决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只讲结果,不问原由,这会本末倒置,极大程度违背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特别是农村社会的认知度,是当务之急,更是长久的艰巨任务。

(四)某些保障项目受群众收入的影响难以落地

许多社会保障项目采取的是集体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模式,由政府缴纳大部分费用,群众缴纳很少一部分来共同完成。尽管有着政府的补贴,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群众的经济来源单一,只能用于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没有多余的经济来源参与其他的活动,而且对于农民群众来说,保障的各项福利还不足以超过眼前的基本生活,导致心底里缺乏参与社会保障工作的理念。部分群众对社保项目的认识不足和错误理解,使得社会保障的保险类项目在农村地区的推广步履缓慢,保险不保现在保将来,理念跟不上,认为保险的最终受益是几十年后的事,所以在想缴纳不想缴纳之间徘徊,这在今后将会是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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