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僵尸企业的对策研究

摘  要

从僵尸企业的发展来看,因为关系到众多的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管理者不会坐视不管,但是,因为政府对其中的缘由无法展开更进一步的调查,只能够以补洞的形式增加补贴投入。因此,本文从地方政府在僵尸企业清退中扮演的角色、采取的措施入手,对地方政府行为有限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对僵尸企业的治理方法进行研究。“僵尸企业”占用资源的解放,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通过生产力的解放,带动经济的进步。本文以政府治理僵尸企业的对策研究为论点,探讨了政府治理僵尸企业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地方政府在僵尸企业治理中应该扮演的角色提出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僵尸企业;治理

一、导论

从地方政府在僵尸企业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出发,研究其在僵尸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可以为数量可观的僵尸企业群体指明发展的道路,弥补在僵尸企业治理中地方政府角色扮演的理论空白。通常对于僵尸企业形成原因的研究,往往局限于僵尸企业自身的因素,对于地方政府这一重要影响因素考虑甚少。而从实际情况看,地方政府的适时介入,往往能够迅速推动企业脱离“僵尸”状态,解放企业因为诉讼活动而长期陷入僵局的产能。对于僵尸企业的去产能,只是政策上的假象,到目前为止没有将其真正纳入理论讨论的范畴,缺乏对于地方政府角色与僵尸企业结合发展的研究。多数研究从“僵尸企业”的成因角度探究现状,而没有进行反推的思考。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指在国家政府之下,依法行使地方管理权力,为本地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政治组织机构。地方政府包括各级地方自治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其主要职责为统筹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财政管理、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地方政府是国家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全面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拥有更加深入了解本地区群众生活及需求的优势,能够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为本地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同时,地方政府也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责。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协调社会各方面资源,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等,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安全。

(二)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指的是政府机构或组织为执行公共目的而采取的行动、政策、计划和决策等。政府行为可以涵盖多个领域,例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和国际关系等。这些行为可以影响国家内部的个人、组织和企业,也可以影响国际社会的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组织。

政府行为可以通过立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等方式来进行。立法行为是指政府机构或组织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和条例;行政行为是指政府机构或组织行使职权所采取的具体行动,例如政策、计划和决策等;司法行为则是指政府机构或组织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的行动。

政府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并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关系的合作。政府行为通常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的,这些法律框架可以是国家宪法、法律体系和国际法等。同时,政府行为也需要考虑公民的意愿和需求,采取透明、负责任和合法的方式来进行,并接受公众和其他相关方的监督和评估。

(三)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指的是一些长期亏损、营业收入不足以覆盖负债的企业,它们无法自行偿还债务,却不被追讨欠款也不被迫破产清算,依然在市场中存在。由于这些企业无法持续盈利,它们的生存与发展不再取决于经济活动和市场需求,而是依赖于外部因素的支持和干预,比如银行的宽松贷款、政府的补贴或者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政策等等。

这些僵尸企业的存在对经济和社会都带来了负面影响。首先,它们占用了宝贵的资源,从而减缓了市场的调整速度,阻碍了更为有效的企业拥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市场。其次,这些企业往往通过降低价格增加市场份额,导致其他企业的营收和利润下降,因此也对市场竞争产生了极大的扭曲作用。最后,长期存在的僵尸企业也会对劳动力市场造成困扰,他们不仅无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反而会停滞不前,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

解决僵尸企业的问题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努力,市场可以通过深化改革,降低创业门槛,激发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来促进更好的资源配置。政府则应该通过减少补贴和优惠政策等方式,促进企业实现盈利,同时加大对违法经营和虚假申报企业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只有通过市场机制的规范化和科学有效的政策扶持,才能最终摆脱“僵尸企业”的困扰,让更多的高效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

三、“僵尸企业”的成因及其危害

(一)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分析

1.自身原因

“僵尸企业”是指在经营或盈利方面长期处于失衡状态的企业。它们虽然没有破产,但也没有实质贡献,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自身原因方面,这些企业存在很多问题:管理混乱、技术陈旧、缺乏战略规划、顽固守旧等。另外,一些企业也因为追求快速发展而盲目扩张,导致投资浪费和生产过剩,最终陷入僵局。这些问题都反映了企业本身的管理和运营不善,影响了企业发展和竞争力,甚至导致它们逐渐沦为“僵尸企业”。

2.外部原因

首先,经济萎缩是“僵尸企业”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经济衰退时期,市场萎缩,需求减少,因此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收益,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债务,进而陷入“僵尸企业”状态。

其次,行业资金过剩也是“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之一。在人口老龄化、市场饱和等情况下,资金会聚集在一小部分优秀企业手中,而其他企业则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导致生产力下降,进一步加剧这些企业成为“僵尸企业”的可能性。

此外,政策支持不当也是形成“僵尸企业”的原因之一。政府对某些行业的过度支持,例如过度投资、制造能力过剩等,使得这些企业仍在维持着,即使它们已经失去了竞争力,最终变成“僵尸企业”。

(二)僵尸企业的危害

1.对企业自身的危害

僵尸企业指的是没有盈利、没有增长却仍旧存在并持续消耗资源的企业。它们的存在不仅会对整个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还会对企业自身造成以下危害:

(1)资源浪费:僵尸企业长期占据市场份额,既没有能力成为市场领导者,也没有被低效的企业挤出市场。这样做消耗了企业的有限资源,浪费了来自投资者、员工和顾客的金钱。

(2)人才流失:僵尸企业通常无法提供员工有意义的工作,也无法提供发展机会和奖励,导致高素质员工离开,低素质员工留下,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3)做事不力:缺乏生产力和创新驱动力的僵尸企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也无法跟上技术革新和社会变化,导致业务收缩和产品质量下降。

(4)财务压力:由于缺乏盈利能力,僵尸企业无法融资和扩张业务,也难以偿还债务或者支付利息,可能会导致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5)品牌信誉受损:一个没有生产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状况成熟的企业,没法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提供高品质的保证,这样做会给它们的品牌带来负面影响,降低市场竞争力和客户信任度。

(6)社会贡献不足:僵尸企业不能为社会创造工作机会,也不能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商品和服务,最终无法进一步发展,从而影响到整个经济。

2.对社会的危害

僵尸企业不仅对自身造成危害,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以下是对社会的危害:

(1)资源错配:僵尸企业占用了市场资源,导致高效率和高增长企业无法获得资源,降低了整个经济体系的效率。

(2)失业率升高:由于僵尸企业不能创建工作岗位,而且有时会因为破产或结构性调整而裁员,这可能引起失业率的上升,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3)市场竞争力下降:僵尸企业的存在使得市场变得缓慢和不动态,市场功能和企业竞争能力都会下降。

(4)消费者权益受损:僵尸企业缺乏生产力和质量保障,所以它们出售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降低消费者权益和利益。

(5)对公共财政造成压力:僵尸企业往往不能承担税收负担,而政府又要维持各种公共服务如医疗、教育、公路等,这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6)对经济持续发展造成威胁:僵尸企业的存在可能会导致资源错配、市场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社会的整体生产力和经济增长。

3.对国家经济的危害

僵尸企业是指因管理不善或经济形势不利等原因,已经停产或无法为经济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的企业。它们虽然没有倒闭,但却成为了国家经济的隐患。

(1)僵尸企业的存在会影响国家经济的效益。这些企业不仅不能为国家创造财富,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源来保持其运营,这样就会耗费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资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造成阻碍。

(2)僵尸企业还会导致产业结构失衡。这些企业只能维持现状,不会进行技术改进和创新,不能适应市场的竞争和发展需求。因此,它们会占用一定的市场份额,限制和阻碍新兴产业的发展,从而导致产业结构失衡。

(3)僵尸企业还会影响国民就业。这些企业停滞不前,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没有能力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甚至可能需要削减员工。同时,由于僵尸企业会占用政府的资源和资金,导致国家无法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从而更加严重地影响就业。

因此,僵尸企业是对国家经济的一种巨大危害。政府应该重视这个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这些企业的存在,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僵尸企业治理中地方政府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角色定位有偏差

僵尸企业是指一些已经亏损、失去盈利能力,但政府仍然对其提供资金支持的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无法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反而在消耗着国家的资源。地方政府在治理僵尸企业时,存在着角色定位有偏差的问题。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地方政府在制定治理僵尸企业的政策时,往往将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忽略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他们希望通过支持这些企业来维护地方就业和社会稳定,但却忽略了这些企业的亏损和浪费资源对国家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其次,地方政府在执行治理政策时,往往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盲目地进行资金投入,没有有效地引导企业进行改革。他们往往以补贴为主要手段,而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企业改革,因此,这些企业可能存在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等问题。最后,地方政府在与企业沟通、交流时,表现得过于“亲密”,往往难以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有时候,政府官员会被企业的法人代表或高管“攻陷”,偏向企业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这种“关系”的形成,不仅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也阻碍了企业改革的进程。

(二)职能发挥有偏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亏损、失去盈利能力,而政府仍在继续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这些企业被称为“僵尸企业”。针对这类企业,地方政府是治理的主体,但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往往存在职能发挥有偏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地方政府可能会将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时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他们往往认为通过支持这些企业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并没有考虑到这些企业的亏损和浪费资源对国家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第二,地方政府在制定治理政策时,常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比如通过补贴、债转股等形式向企业注入资金。这些措施往往效果不佳,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问题,甚至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第三,地方政府在执行治理政策时,往往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缺乏对治理过程的监督和评价。这种缺失往往导致了资金的浪费、腐败等问题,也使得企业感觉缺乏约束,难以被引导改革。

(三)统筹协调有缺失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亏损、失去盈利能力,而政府仍在继续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这些企业被称为“僵尸企业”。针对这类企业,地方政府是治理的主体,但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往往存在职能发挥有偏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方政府可能会将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时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他们往往认为通过支持这些企业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并没有考虑到这些企业的亏损和浪费资源对国家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其次,地方政府在制定治理政策时,常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比如通过补贴、债转股等形式向企业注入资金。这些措施往往效果不佳,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问题,甚至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第三,地方政府在执行治理政策时,往往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缺乏对治理过程的监督和评价。这种缺失往往导致了资金的浪费、腐败等问题,也使得企业感觉缺乏约束,难以被引导改革。

(四)治理手段有弱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亏损、失去盈利能力,而政府仍在继续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这些企业被称为“僵尸企业”。针对这类企业,地方政府是治理的主体,但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往往存在治理手段有弱项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地方政府倾向于采取单纯的财政补贴和金融扶持等手段来治理僵尸企业。虽然短期内可能会为企业提供一定帮助,但长期来看,这种做法缺乏可持续性,本质上只是治标不治本。其次,地方政府对于企业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深层次改革手段的推行欠缺积极性。这是因为这些手段通常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如失业人数增加、对当地税收影响等,容易受到各类利益的干扰,难以推进。第三,地方政府在治理中往往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地方政府职能多元、权责不一,造成了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局面。缺乏明确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治理僵尸企业时容易出现职责分散、难以协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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