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也是决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的关键,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2021年《民法典》与之前的《婚姻法》相比,较之进步,在夫妻共同财产制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如何认定等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存在立法不完善及司法实践中难以举证等问题。本文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概念特征等进行分析,进而研究当下《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其次,对当下《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规定进行梳理,最后,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提出完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民法典
引言
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积累的个人财富随之增多,相应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婚姻家庭领域,夫妻间财产如何划分已被越来越多人的人关注、特别是男女双方离婚时财产的归属问题更是突出。2021年1月1日,我国《民法典》施行,其对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进行了完善,进而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背景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当时的夫妻财产制度主要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家族制度,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较低,财产也往往是由男性掌控。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地位逐渐提高,夫妻财产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在现代社会中,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应该是平等的,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应运而生。这种制度的出现,旨在保障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使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更加公平。此外,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家庭和睦,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有助于增强夫妻之间的感情和互信。总之,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出现,是社会进步和夫妻财产制度变革的产物,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促进家庭和睦。
(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丈夫或妻子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划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这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婚姻法律体系中,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引起的婚姻纠纷。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管理和支配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核心概念是“共同”,即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共同管理、共同享有财产。这种制度下,夫妻双方的财产不再是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夫妻平等的基础上,夫妻双方应该在财产管理上保持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财产管理计划,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一种夫妻财产制度,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促进家庭和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和落实。
(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征
(1)主体特定,只能是夫妻双方才能成为其共同财产的主体。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婚外同居屡见不鲜,男女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必然会产生共有财产,但他们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主体,因其不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来说,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过程中获取的财产。也就是说,这一所有权的主要条件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据《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能成立。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起始时间应当是结婚登记日期。婚姻关系的终止时间则是指离婚判决生效的日期。在离婚判决生效之前,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仍然有效,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终止,夫妻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财产的划分。所以,认定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与终止时间是十分关键的。
(3)夫妻中的一方或是双方获取的财产,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夫妻双方对该财产没有约定,则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费等收入;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屋、车辆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经营的企业的收益;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除非另有证据证明是该方个人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民法典》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购买的财产、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夫妻共同继承的财产、夫妻共同赠与的财产、夫妻共同取得的知识产权以及夫妻共同取得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和纠纷。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认定条件都比较明确,有利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共同享有所得的财产。同时,如果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
(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几条特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几条特殊规定如下:
第一,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婚后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方将该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房屋,婚后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方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居住的住房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 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股权、债权等财产,婚后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方将该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婚后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方将该知识产权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遗产,婚后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方将该遗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如果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比例。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协议分割。协议分割不成的,适用下列规定:(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归该方所有;(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但该方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按照增值部分的价值归夫妻共同所有;(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但该方的财产增值部分已经分割的,不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但该方的财产增值部分已经分割,但分割不当的,应当重新分割。此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年龄、健康状况、抚养子女情况、财产来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收益和处分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使用的财产;(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确定,然后按照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婚姻期间的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如照顾子女、照顾老人等,也应当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包括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如个人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收益和处分规定的限制。
(三)离婚时的共有财产分割
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时的共有财产分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有财产的确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共有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共有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财产增值部分,但不包括个人财产和婚前财产。
(2)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离婚时,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来说,应当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财产性质、财产用途等因素。
(3)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协议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共识,制定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共有财产的分割结果:共有财产分割的结果应当以财产实际分割为准。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分割方案或者法院判决的结果,将共有财产分割给对方。
由此可见,离婚时的共有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协商或者依法分割共有财产。
(四)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再分割是指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过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
在离婚后,夫妻可以协商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再分割。其具体体现在:《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3条:“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可以是协商分割或者诉讼分割;协商分割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分割。”。
总之,《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再分割,旨在保障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四、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缺陷
(一)缺乏对人力资本的相关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增值部分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或者财产分割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
然而,目前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制度确实缺乏对人力资本的相关规定。人力资本是指个人的知识、技能、经验、能力等非物质财产,是一种重要的财产形式。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人力资本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由于人力资本的价值难以量化,因此在夫妻离婚或者财产分割时,如何认定和分割夫妻双方的人力资本是一个难题。如果不对人力资本进行认定和分割,可能会导致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二)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举证困难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指在夫妻离婚或者死亡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者继承时,需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举证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来源不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来源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共同劳动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但是在具体的分割或继承过程中,可能无法确定某些财产的具体来源,从而难以确定其归属。
(2)财产混淆:夫妻在婚姻期间可能会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淆在一起,例如将个人财产用于共同生活开支或者投资,这样就难以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证据不足: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归属,但是有些证据可能已经丢失或者无法取得,从而导致举证困难。
(三)相关规定及不完善
在审判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法律规定不明确:在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定较为简单,没有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和认定标准,这给审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中,夫妻双方可能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这时需要法院进行综合考虑,但是这也可能导致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目前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划分时存在的不足主要存在如下几点:
①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规则:目前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划分的标准和规则并不明确,导致法院在具体操作时容易出现主观判断和不一致的情况。
②缺乏专业知识: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划分需要涉及财产评估、财产来源、财产性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并不一定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③缺乏证据: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划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夫妻可能没有保存好相关证据,或者证据不足,这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④缺乏公正性: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划分的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社会地位、财富、人脉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公正性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⑤缺乏效率: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划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因为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当事人的权益保护。
因此,在审判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理地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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